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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课程考核质量标准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8-08 浏览次数:

一、命题组卷

1.试卷命题以课程课程标准为依据,符合教学基本要求,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既考察基本理论知识,又考察基本技能;既考察学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又考察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

2.实行教考分离的课程要建立试卷库,从试卷库中抽取试卷进行考试。其他考试课程暂试行A、B卷。

3、命题以课程课程标准为主,教材和教学参考书为辅,试题应基本覆盖课程标准的主要内容,引导学生全面掌握课程的教学内容和知识。

4.题型多样(一般不得少于4种题型),属于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技巧的试题约占60%,综合运用题约占30%,难度较大的题目约占10%。

5.试题题意表达准确、简洁,无歧义,无逻辑和语法错误。

6.试题中的文字和插图应工整、清晰、准确。

7.同一问题不能在不同类型试题中重复出现,避免试题之间的相互提示。

8.试题题量适中,要保证绝大多数学生能在规定时间内做完试卷。

9.试题难易适度。基本题要考核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综合性、提高性题目要考核学生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0.试题赋分合理,分值标注准确。

11.试卷要有必要的信度(可靠性)、效度(准确性)、难度(难度适当)和区分度(学生水平的区分程度)。

12.开卷考试的试卷要在卷面上标明“开卷”字样,试题应以启发学生思维,训练学生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为主,避免出现能从教材或其他允许携带的资料上直接抄录现成答案的试题。

13.采用A、B卷考试的课程,A、B两套试卷试题的重复率不能超过30%。

14.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要科学、合理、准确无误,客观题要标明分数,问答题在标准答案中标注得分点,计算题在标准答案中应根据答题步骤,分步列出评分标准。

15.试卷在考试前两周准备到位,并用A3纸打印输出。

二、试卷评阅与成绩评定

1.考试课程阅卷工作应由教学二级院(系)统一组织,阅卷教师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阅卷,并在所阅试题处签名;教师不得请他人代替阅卷。

2.参加阅卷评分的教师要在正式阅卷前进行试评,并严格按照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定成绩,不得随意加分、扣分或打人情分。如有阅卷错误,要在错误处签名。

3.一律用红墨水钢笔或红芯圆珠笔评阅,给分、扣分点要明确,必要时给予批注且字迹清晰。

4.阅卷时逐题规范批改,正确的在相应位置划“√”,错误的在相应位置划“×”,部分正确的在相应位置划“”,并在每题左侧标注分值,如:“+5”,“+0”,不标注负分。

5.阅卷教师要杜绝统分出错。计算分数时,如各大题或小题的得分有小数时,保留1位小数,合计全卷总分时作四舍五入处理,只保留整数。

6.考试课程成绩按百分制评定,考查课程成绩按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评定。百分制与五级制的折算方法:90—100分为优秀;80—90(不包括90)分为良好;70—80(不包括80)分为中等;60—70(不包括70)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7.对于采用小论文形式考核的课程,必须给出与成绩相应的针对性评语。

8.各类考核成绩必须在考核结束后一周内由任课教师录入教务系统,并将学生成绩登记表一式三份送交学生所在学系3份,一份二级院(系)自留,一份与试卷一起装订,一份由二级院(系)送交教务处。

三、试卷分析

1.任课教师要按照学院统一要求对试卷进行分析。

2.试卷分析报表中所有内容要填写完整,且数据准确。

3.试卷分析报告应认真对教学中的成功经验、存在的薄弱环节及问题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

四、装订与归档

1.装订前要全面检查材料,确保每一份材料的内容填写正确、工整、完整,确信无误后装订成册。

2.试卷原则上按班级装订。

3.试卷装订完成后由学生所在教学二级院(系)归档保存。

五、附则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凡与本标准有冲突的,以本标准为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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