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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院系两级教学管理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8-04 浏览次数:

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院系两级教学管理办法

为适应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调动院系两级的积极性,充分发挥院系两级在教学管理中的作用,推进学院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精神,借鉴有关高等院校院系两级管理的经验和基本做法,按照“学院制订规范和总体要求,进行宏观管理;系(部)具体落实,教学管理工作重心下移”的基本思路,制订本方案。

一、院系(部)两级教学管理的基本职责

(一)教务处职责

教务处是学院教学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在院长的领导下,代表学院行使教学管理权,对全院教学工作进行宏观管理,行使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等调控、指挥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制定完善学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研究学院教学发展的基本策略,制定学院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的总体规划,确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的制订和修订原则;对系(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的实施,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和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的执行等进行指导、评估、审核、考核;负责全院学期、学年教学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配合督导室对系(部)教学过程实施监督,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开展教学工作督导,对教师教学情况进行动态考评;掌握全院教学进程,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汇编全院性教学信息,建立全院教学工作档案。

(二)系(部)职责

系(部)是学院教学管理机构的基本单位,系(部)作为办学实体,在教务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教学的过程管理,以保证教学的顺利运行。其主要职责是:

制定本系(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改革规划,经学院审批后抓好具体落实;起草新专业申报材料;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的制订和修订原则,起草专业教学计划、课程的理论和实践教学大纲;贯彻学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落实本系(部)学期、学年教学安排,对本系(部)教师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掌握教学进程,建立系(部)教学工作档案和教师档案;具体落实本系(部)各专业实习教学管理工作;根据学院学籍管理条例,向教务处上报学生学科成绩等资料;完成学院下达的其他教学工作。

二、院系两级教学管理细则

(一)专业申报与建设

1.教务处职责

(1) 根据社会需求和学院发展的需要,负责制订学院专业发展总体规划。

(2) 制定学院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负责专业的申报工作,对各系专业申报与建设提出指导性意见。对各系(部)新设专业(含专业方向)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递交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由院长审批,上报省教育厅。

(3) 制订制定专业(含新设专业)建设的评估指标、验收办法,对各系专业建设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2.系(部)职责

(1) 根据学院专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本系专业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2) 做好拟申报专业的调研、论证工作,起草专业申报材料(包括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报教务处初审。

(3) 根据专业建设的要求,负责新专业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及重点建设专业的建设工作,每年度进行自查与总结。

(二)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制订与调整

1.教务处职责

负责提出制(修)订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的原则意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格与要求等;审核各系上报的专业教学计划;组织编印全院各专业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

2.系(部)职责

根据学院提出的制(修)订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的原则意见,具体拟订专业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报教务处审核;对执行中确实需要调整的教学计划,提出具体的调整意见,填写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报教务处审核后,由分管院长审批。

(三)教学任务实施

1.教务处职责

(1) 负责全院教学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根据教学计划确定学期必修课开课目录,下达学院教学任务书;协调各系(部)间教学任务的落实(学院成教的教学任务由成教部门单独下达到系(部))。

(2) 审核教学任务的落实与安排,配合组织人事处做好认定和管理兼课教师工作。

 (3) 负责编排校历、课表,并于学期最后一周下发下学期课程表。

(4) 联合实训中心审核各系上报的实训计划。

(5) 负责普通教室统一安排及调度,联合实训中心调度多媒体教室及其他教学资源。

2.系(部)职责

(1) 根据教务处下达的学院教学任务书,由相关教研室落实任课教师(包括兼课教师),经系(部)主任审核后上报教务处。

(2) 各教研室任课教师以教学大纲为依据,根据校历编制授课计划,经系(部)主任批准后执行。授课计划一式四份,教务处、系(部)、教研室及教师个人各一份。

3.每学期开课前,由任课教师到学生所在系(部)领取学生成绩登记表,做好开课准备。

4.组织编制本系(部)各专业实训计划。

(四)教学质量管理

1.教务处职责

1)制订教学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教学过程各个环节的基本规范和要求,建立科学的教学工作评价机制。

2)负责全院教学质量管理,制订各类教学检查计划;协同督导室组织定期的全院性教学检查(开学前教学准备工作检查、期中教学检查、期末教学检查)和不定期的教学检查,对重点教学环节进行抽查;进行教学质量的动态监控。

3)及时了解、掌握教学情况,加强教学信息反馈过程的管理。汇总、分析教学质量调查情况,收集教学反馈信息,通报教学情况,组织教学质量评估工作。

4)负责与教学督导室的日常工作联系,开展全院范围的教学状况调研与监控。

2.系(部)职责

1)执行关于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各项管理制度,按照教学工作质量标准,组织好教学。

2)负责本系(部)的教学质量监控,根据教务处工作意见和系(部)具体情况,做好定期的教学检查(开学前教学准备工作检查、期中教学检查、期末教学检查)和不定期的教学检查,把握本系(部)教学情况,确保教学质量。将教学检查的情况,抄报教务处。

(五)课程建设管理

1.教务处职责

1)制订学院课程建设规划、实施管理办法及课程建设质量评估验收方案。

2)在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领导下,组织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核、评估和验收工作。

2.系(部)职责

1)负责系(部)课程建设规划及实施管理。

2)负责本系(部)精品课程的申报、初审和推荐工作。

3)制订本系(部)精品课程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本部门精品课程建设的管理工作。

(六)学业成绩管理

 1.教务处职责

1)负责有关条例的制定、修订;指导系(部)做好学生成绩管理;做好全院学生成绩档案的汇总与管理;向学院档案室提供毕业生成绩档案。

2)配合学生处制定、修订有关学籍管理条例,审核系上报的学生的成绩、论文等材料。

2.系(部)职责

1) 各课程成绩直接报学生所在系(部)及教务处,系(部)负责将成绩录入计算机,同时建立学生成绩登记卡片,并于放假后一周内将学生成绩书面通知学生家长。

2) 每学期结束后一周内将核实后的各班级学生学期成绩汇总表、不及格课程情况登记表等数据报教务处。

3)系(部)在学生报到一周内公布补考安排,组织学生准时参加补考,在考试后3天内将补考成绩输人计算机并上报教务处。在补考后一周内受理学生不及格课程的查分,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系教学秘书在成绩汇总后,根据学生成绩和有关规定,向系(部)领导递交休学、复学、转专业、退学、补考、升留级等的学生名单及处理意见,经系(部)研究后上报教务处,经学院审批后具体办理,同时做好有关学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

(八)实践教学管理

 1.教务处职责

1)协同实训中心制订学院实验室建设和实习基地建设总体规划。

2)协同实训中心提出制(修)订实验教学、教学实习、毕业实习大纲的原则性意见,配合实训中心对各系(部)上报的专业教学计划中的实验教学、教学实习、毕业实习安排进行审核,或进行必要的调整后,交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由分管院长审批,组织编印实验指导和毕业实习手册。

 2.系(部)职责

1)根据学院实验室建设总体规划和本系(部)学科和专业建设的需要,制订系(部)实验室建设规划,报教务处及实训中心审核后具体实施,确保实践教学顺利进行。

2)根据学院提出的实验教学、教学实习、毕业实习大纲制订的原则性意见,具体拟订实验教学、教学实习、毕业实习大纲,上报教务处及实训中心审核,对执行过程中确需要调整的,提出具体的调整意见。

3)制订每学期所开实验、实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学院年度教学仪器设备项目预算,编制年度实验仪器设备采购计划,大型、贵重仪器设备需附论证报告,报教务处及实训中心审核后,递交由分管院长审批。

4)安排学生实习并检查实习计划落实情况、实习大纲完成情况,组织实习考核;做好实习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上报各种信息。

(九)考试管理

1.教务处职责

1)负责全院考试工作。每学期课程结束前四周,编制全院各专业、年级考试课考试日程与考场,下达至各系(部),同时,编制院级主考和巡考安排表,进行考场的调度、考试的监督、评价等,负责缓考的审批。

2)组织考试评价工作,对违反考场纪律与监考规则的教师和学生协同组织人事处和学生处及时作出处理。

 2.系(部)职责

1)根据教务处的要求,布置教研室做好试卷命题工作;做好考查课、考试课试卷及其补考试卷的归档、保管与统计工作。

2)各类考试的监考人员由系(部)统一安排,具体落实,同时,制订系(部)主考的巡考安排表。

3) 及时将学生作弊、违反考场纪律等有关材料上报教务处处理。

4)按有关规定组织阅卷、评分、登分,做好成绩的归档工作。

三、教学档案的管理

(一)教务处职责

负责终结性材料和全院汇总材料的归档和保管,如: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校历、课表、授课计划、考试安排表、、学生成绩总表、各类教学检查资料等的汇总、归档和保管工作。

(二)系(部)职责

负责过程性材料和系(部)终结性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如: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时授课计划、课程教学档案、试卷、试卷存档登记表、成绩登记表、成绩汇总表、学籍总表、毕(结)业生名册、实验实习大纲、实验报告和各类教学检查原始资料的整理、归档与保管工作。

五、附则

本《规定》未尽事宜,将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完善。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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