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双师型”教师选拔认定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学院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人才培养质量,形成“以“合格型”教师为基础,以“双师型”教师为中坚,以中青年骨干教师为核心,以专业带头人为领军”的教师梯队,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选拔与培养原则
1.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双师型”教师的选拔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进行;
2.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双师型”教师的选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中青年教师;
3.学院重点建设专业每个专业设置2名专业带头人,非重点建设专业每个专业设置1名专业带头人。
4.每个专业可配备骨干教师3-4名,但最多不超过专任教师总数的三分之一。
5.“双师型”教师名额没有限制。
6.专业带头人管理采用定期聘用、动态管理的原则,聘期为1年。
二、专业带头人选拔条件
专业带头人是专业建设的规划者、组织者、建设者,负有提升专业建设质量、推动课程改革、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完善实习实训基地的责任。专业带头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严谨治学,教书育人,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2.熟悉本专业和本专业所涉各个行业的现状和发展的前沿动态,对专业发展有较强的预见性,能及时提出本专业的发展方向,具有规划本专业建设发展的能力。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凝聚力强,威信较高;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善于听取各种不同意见;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具有奉献和创新精神,能够带领本专业成员做好专业建设、教学研究与改革、科技服务等工作。
4.必须具备“双师”素质,生产实践工作经验丰富,能熟练操作本专业各项技能;与本专业领域企业单位联系紧密,具有与企业合作开展产学研的能力。
5.专业理论基础扎实,知识面广,能熟练讲授本专业2门以上专业核心课程,教学模式有创新。
6.原则上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技师及以上技能水平,教龄在8年以上,身体健康。
7.主持过市级及以上课题,并完成结题,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独立撰写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
三、骨干教师选拔条件
骨干教师是在专业建设、教学科研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的教师,在专业带头人的带领下,负有积极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深入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科学技术研究等责任。骨干教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严谨治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事业心强,有责任感,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
2.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实践能力,有明确的发展方向,并富有创新精神,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
3.专业理论基础扎实,知识面广,能熟练讲授本专业2门以上核心课程,教学模式有创新。
4.骨干教师一般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专业课教师应具有“双师”素质。
5.了解本专业人才需求状况,熟悉专业人才培养规格,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在本专业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等方面成效显著。
6.原则上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高级工及以上技能水平,教龄在5年以上,身体健康。
7.主持过院级科研项目或精品课项目建设,并公开发表独立撰写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专业技能竞赛获得团体三等奖及以上或个人三等奖;指导学生参加省级技能竞赛获得团体二等奖及以上或个人单项二等奖及以上。(该条满足一项即可)
四、“双师型”教师选拔条件
“双师型”教师(同时具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教师)是指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校内专任教师:
1.取得国家承认的与本专业实际工作相关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以自治区职称确认为准,如:工程师、会计师、经济师、工艺美术师、编辑等)。
2.取得国家或行业组织的中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以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劳动保障部等部门颁证为准,如注册会计师、软件工程师、网络工程师、技师、高级技师、翻译、心理咨询师、营养师、护师、医师、执业药师、电子商务师、物流师等)。
3.取得行业特许的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或本专业高级水平能力考试证书等(如计算机三级及以上能力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口语考试考官、省级及以上的普通话等级考试测评员等)。
4.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工作,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5.近五年独立承担两门专业课程的一体化教学、行动导向教学任务。
6.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过校内实训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区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
7.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或本人研究成果获得专利且获技术转让。
五、选拔和聘任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申报表,并附佐证材料,按规定时间交系部。
2.系部选拔推荐。各系部组织开展材料审核,考核评议,并将确定推荐人选报送至教务处,同时送交被推荐人的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3.资格审查。教务处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对上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初选名单。
4.学院审批。教务处将初审名单提交至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学院统一行文公布并颁发聘书。
5.定期认定。专业带头人经认定后,发放聘书,聘期为一年,每年度进行考核,对于新设专业或其他特殊情况应及时开展认定工作。骨干教师每年度考核一次、“双师型”教师每一年认定一次。
六、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双师型”教师申报表
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附件:
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双师型”教师
申报表
申 报 人
申 报 类 型
专 业 团 队
所在部门(盖章)
填表时间: 二○ 年 月 日
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制
填 表 说 明
1、本表采用电子填写方式。
2、第一、二、部分由申报人填写,第三部分由组织填写。
3、申报条件见《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
4、申报人需附与申请表填写内容相关的证书及资料复印件。
5、本表经系部核实、填写意见并盖章后,与其他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送交学校教务处。
一、个人基本情况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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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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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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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照片 |
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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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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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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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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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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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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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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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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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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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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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拔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