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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术讲座审批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8-04 浏览次数:

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术讲座审批制度

为了推行成功素质教育理念,营造浓郁学术氛围,创造良好学术环境,增强科研意识,促进学为术交流,全面提高我校师生的科学文化素质,促进我院的学术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学院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学术讲座是指由各系部、教务处、科研处和其他有关单位根据教学、科研、非专业素质拓展等工作的需要,聘请国内外知名教授、专家、学者面向某些专业乃至全院师生举办的专题学术讲座。

第二条 学术讲座举办单位应在不影响学校整体教学进度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好学术讲座。每次学术讲座由举办单位经办人填写《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术讲座审批表》(附件1)向教务处报批,若不报批,则一切费用自理,不列入期末科研考核统计。哲学社会科学类的报告会、学术讲座还必须向院党委宣传部报批,未经批准严禁私自举办。

第三条 学术讲座举办单位应对学术讲座严格审查、把关,学术讲座的内容原则上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严格遵循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的原则。各类学术活动的内容应健康、严谨、科学,提倡学术争鸣,但不得有违背宪法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的错误观点和言论。

2、学术讲座应服务于教学,起到开拓学生知识视野、传输本学科前沿信息、激发学生创新思维。

3、学术讲座应有助于在我校推行成功素质教育,特别是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专业素质和非专业素质。

第四条 聘请的专家学者应在本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具有高级职称;或者是大型企业有较高知名度的高层经营管理人员;或者是副厅级以上政府公务员和知名社会活动家。学术讲座应以2~3小时左右为一场。

第五条 学术讲座报酬标准

(一)校外专家学术讲座

1、院士、国内外知名学者一次学术讲座酬金为5000元。特殊情况由院领导批准后执行。

2、全国知名大型企业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知名社会活动家和副厅级以上政府公务员,一次学术讲座酬金为2500元。

3、博士生导师一次学术讲座酬金为2000元。

4、教授、研究员,一次学术讲座酬金为1500元。

4、副教授、副研究员,一次学术讲座酬金为1000元。

5、副高以下人员,一次学术讲座酬金为400元。

(二)校内专家学术讲座

一次讲座初级职称200元、中级职称300元、副高400元、正高500元。

每次学术讲座的酬金,由组织学术讲座活动的单位依第三条的规定,向院教务处送交申请学术讲座酬金报告,经教务处审查、签字、盖章后报送主管领导审批,到财务处代领酬金。在学术讲座活动完成后由我校两名工作人员共同向学术讲座人支付。

第六条 学术讲座举办单位要负责做好学术讲座人的接待工作,特殊情况教务处、院办协助接待。

第七条 学术讲座举办单位要负责做好学术讲座的宣传和材料整理工作。

1、举办单位举办学术讲座前应在学生食堂、教学楼、校宣传栏、图书馆等处张贴海报,悬挂宣传标语等,讲座活动举办前后应在本单位(或学院)网页上进行宣传报道。

2、学术讲座由各举办单位安排在校学术报告厅或阶梯教室,使用前办理好相关使用手续。

3、举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学生和教师参加学术讲座活动,听学术讲座的人数原则上要求达到200人,举办单位主管领导应到场,并明确主持人,维护会场纪律,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4、学术讲座进行中,举办单位现场负责人要安排现场摄影或录像。组织师生填写《学术讲座成效反馈抽样调查表》(附件2)。在报告结束后收回调查表,并在学术讲座结束后两天内将讲座小结、影像资料和10份调查表等材料报送教务处。

第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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