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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跆拳道社团章程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8-01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跆拳道社团,简称为社团。

第二条 社团以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社团组织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第三条 社团成立宗旨

(一)推广跆拳道运动;

(二)促进同学间相互交流,活跃学校运动气氛;

(三)增强学生体质,锻炼学生意志,强身健体,防身自卫;

(四)在训练及各种活动中让大家懂得“礼仪、廉耻、忍耐、克己、百折不挠”的跆拳道精神。

第四条 社团功能

(一)学习跆拳道,武道精神及基本动作;

(二)为学院跆拳道爱好者提供交流活动场所。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社团设会长一名,任期为一届,由全体会员直接选举产生,对外代表社团,对内领导主持召开各项社团工作。

第六条 社团设副会长一名,协助会长处理社团事物,总理和监督各项事物的执行情况,负责对内联系。

第七条 社团设秘书一名,协助正副会长处理社团处事务,管理日常事务(道场卫生,器材管理,考勤工作及其他内容),负责对外联系。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 凡具备以下条件者为社团正式会员。

(一)跆拳道运动爱好者;

(二)赞同社团成立宗旨者;

(三)完成入会手续者,填写会员注册表;

(四)注册登记表经正、副会长审核签字者;

第九条 正式会员如有品行不良或触犯校纪校规者,社团将取消其正式会员资格,并移交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条 正式会员享有如下权利。

(一)使用社团各项教学器材;

(二)优先参与社团所举办的各项活动;

(三)享有社团内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及选举罢免权;

(四)享有会员大会中发言权、表决权。

第十一条 社团会员应尽以下义务。

(一)遵守本章程规定;

(二)热爱社团,维护社团形象,宣传社团,不做任何有损于社团利益的事情;

(三)遵守道场纪律及礼仪,尊敬师长,道场内主动向高级别前辈行礼问候。在道场上必须服从和听取教练教导,不能有任何的反叛行为;

(四)积极参加社团表演、纳新等对外活动,各尽所能为社团做出自己的贡献。集体活动若无要事不得缺席,有事须请假并说明原因;

(五)不能按时或不能参加训练者必须在训练前开始向教练、正副会长或考勤员请假,训练开始后一律不予受理。请假次数超过整个学期教学时间的三分之一,则视为自动退出,不再作另行通知;

(六)尊重道服和腰带保持服装整洁。无论穿着道服在身期间、训练或开会期间,严禁吸烟,喝酒,讲粗言秽语,违反守则者依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者降级或取消会员资格。除特殊情况,禁止穿着道服在道馆外活动(如果有必要穿道服,则禁止系腰带);

(七)保持会馆秩序,认真训练,虚心求教,自强自律,努力进步。不准恃强凌弱、打架斗殴,若有严重违反者,立即开除出社团。情节严重者并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八)在训练场地要爱护公共财物,禁止损坏或擅自带走社团财物。借还社团器材必须及时告知会长,待其答应并进行登记后,才能借出,归还时也必须亲自交到其手中,方为正式归还。损拓器材者需承担赔偿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程度予以处罚;

(九)认真负责地完成所分配的社团工作,尽到社团一份子的职责;

(十)在正式入会前,请先仔细阅读本章程并认真执行。

第四章 会议

第十二条 会员大会于每学期初、学期末召开一次,由会长主持召开。会长于学期间视实际需要或经半数以上正式会员要求,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第十三条 会员大会需由会员二分之一以上出席,方可召开。

第十四条 训练或参加跆拳道社团会议期间,须将手机关掉或调至静音模式。(如果有特殊情况须开响铃,需事前向会长和教练申请)

第五章 选举罢免

第十五条 会长候选人资格。

(一)社团正式会员;

(二)遵守校纪校规,在社团表现优秀者;

(三)具有服务热诚、领导策划能力者。

第十六条 罢免制度。

(一)若会长、副会长不能履行所应要履行的义务,经全体会员总数的五分之三以上同意可以罢免;

(二)若会长、副会长做出有损本社团声誉或令跆拳道名誉受损的事,可由教练直接罢免。

第六章 对外活动

第十七条 社团与其他学校所举行的一切交流活动、联谊活动,须经会长审核通过。若其它社团进行邀请,在接到邀请后需先向教练、正副会长说明,经讨论后再作决定,任何个人私自与对方进行的交流邀请内容均视为无效,并由当事人承担一切因此造成的后果。

第十八条 社团所举行的各项活动,每个会员应积极响应,同时需严格听从教练、会长、副会长及活动项目组的领导,对于不听从领导,造成不良后果者,由个人负责,社团保留追究其责任权利。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社团新规则的产生需经社团正式会员半数以上联名依法提议,经所有会员大会通过后方生效。

第二十条 社团新旧干部交接时,现任工作人员应将社团全部财产与新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列册并移交下一届作参考。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善处,由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跆拳道社团干部组按章程进行修改制定,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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