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心动力”心理成长协会,简称“心动力协会”,是由团委(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组建的学生社团组织。
第二条 本协会坚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院的规章制度,本着“助人自助,和谐校园,健康心灵”的原则,在校园中开展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活动。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心动力协会下设心理咨询活动小组、心理测评活动小组、团体辅导活动小组、沙盘游戏活动小组、心理活动组织小组、宣传小组、志愿服务活动小组。
第三章 协会制度
第四条 心动力协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和各活动小组组长负责制。心动力协会设会长1名,全面负责本协会的整体工作;副会长2名协助会长负责协会工作,各活动小组组长1名,分管各活动小组工作,以及各活动小组会员的管理、分配。
第五条 入会制度:由心理健康健康指导中心统一发出招新通知,进行报名与面试,或由会内成员推荐,直接进行面试,面试通过后,可正式加入心理协会。
第六条 考勤制度:每次例会必须签到考勤,不能及时参加例会的成员,必须提前找相关负责人请假,无故不到者扣除考核分数10分,迟到者扣除考核分数5分,并于会议所在周周内前往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对于迟到或不到原因进行解释,打扫卫生,以示惩戒。三次及以上无故不到者,开除并予以公示。
第七条 例会制度:每双周周三下午15:00进行全体例会,由主管教师主持或由主管教师指定负责人主持会议;16:00进行小组例会,由各小组组长主持。各活动小组必须按相应的考勤制度自制签到表进行考勤,并书写会议记录,每月月底28号左右交由“心协”办公室或主管教师检查。不写会议记录的小组每次全体成员扣5分;如遇具体情况,开会时间变动,以老师通知为准。
第八条 值日制度:根据各小组值日安排表,每周三下午17:00之前进行卫生打扫,值日成员必须按时进行卫生打扫,不能按时值日者请提前找他人替换或者找相关负责人协调替换,无故不来或迟到者扣10分。两次及以上不来者由主管教师谈话教育,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第九条 请销假制度:协会成员因任何原因不能正常参与协会活动,需提前向管理教师请假,老师同意后,报小组组长备案。因公出请假不予以扣分,因个人原因请假,第一次不予以扣分,两次及以上,每叠加一次扣2分。因参加活动或会议,向班主任或专业部请假发生困难时,可向管理教师提出帮助,由管理教师与班主任及系部沟通。若因实习、下企业、伤病等各种情况请长假,需向所在小组组长备案,假期结束后向组长销假,如不正常备案或销假,一次扣考核分5分。
第十条 考核制度:每月进行一次考核,由各小组组长根据协会制度对组员进行考核。组长安排的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加分,提前三天完成加5分,推后完成扣5分,不完成者,扣10分。总分为100分,90分以上的成员视为优秀,对其进行操行分奖励; 60分以下的成员视为不合格,在协会会议上做工作检讨;三次月考核为优秀的成员,给予相应奖励;连续两次月考核不合格者,开除组织。本月每个活动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作为各小组考核标准,学期末选出优秀小组。各小组成员每月考核成绩的平均值,作为确定学期末“心理成长协会”优秀成员依据。
第十一条 退会制度:由于个人原因造成不能正常参与协会活动需退会者,需向组长提出,并将退会原因与主管教师进行沟通,在主管教师同意后,填写退会申请表,交专业部团总支书记签字后,再交由心理健康指导中心负责教师签字,方可生效;如不按正常程序退会,将由团委(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出具开除通知,开除通知交由系部,并在本系部公示栏公示一星期,以示警戒。
第四章 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任何小组及个人使用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功能室及设备时,应提前向设备组成员登记,并且注意维持室内卫生干净,物品整洁,物品用后应放回原处。
第十三条 禁止在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内出现违反在校学生规定的不文明举止。
第十四条 任何人员在最后离开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时,要切断所在功能室电源、整理桌椅、关紧窗户、锁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心理指导中心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