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学院“双高校”建设与高质量发展,推动学院科研工作发展,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提升教师科研能力与学术水平。决定开展2025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战略部署以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认真学习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立足学院专业建设实际,鼓励教师积极探索职业教育教学规律,深入研究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新模式与新机制,致力于提高学院人才培养的针对性与适应性,为学院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专项类别与申报范围
结合学院办学特色和发展实际,2025年度校级科研项目专项类别共分为:教育质量工程项目、产教融合研究项目、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共4个专项,2025年全年预计立项12—16个项目。
(一)教育质量工程项目
研究方向主要聚焦于:“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建设指南见附件5)、职业教育金课(线下“金课”、线上线下混合式“金课”、虚拟仿真教学“金课”、课程思政示范“金课”、专创融合“金课”,建设指南见附件6)、校企双元合作开发教材(建设指南见附件4)、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等方面开展科学研究(研究指南见附件1),将科学研究与教育教学紧密结合,深化“三教”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推动学院内涵式建设与发展。
(二)产教融合研究项目
主要研究方向围绕党的二十大对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推进的战略部署,聚焦职业教育“一体、两翼、五重点”,围绕“六新六特六优+N”产业布局,针对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政策、制度、模式、理念、路径、机制和现实困境、未来展望,以及取得的成效成果、打造的特色亮点、形成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等方面开展研究,汇聚形成一批优秀研究成果,为学院产教融合工作提供科学支撑(此专项不设项目指南)。
(三)自然科学研究项目
研究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国家、自治区、石嘴山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与重大需求,或聚焦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理论、学术前沿及实际应用等开展的研究,鼓励教师与相关政府部门、企业、行业等专家共同开展科学研究,推动形成一批研究成果,奠定坚实基础,提高学院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助推全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此专项不设项目指南)。
(四)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围绕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及历次全会工作部署,坚持以教育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突出问题导向和应用导向,开展有组织的教育科研,为学院教育资源与区域经济协同发展提供智力支撑(研究指南见附件1)。
三、项目类别与申报条件
(一)项目类别
2025年校级科研项目设立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与青年项目。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职教职工,一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青年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且申请人和参与者年龄都不超过35周岁。
2.每个项目主持人仅限一人,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参研人员不能同时参与2个以上校级立项项目。项目立项后,原则上项目主持人不得变更。项目组成员均须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
四、项目管理与结题
(一)项目研究期限为1-2年,如在计划时间内无法完成项目研究,需在结题验收相关通知下发后一周内提交延期申请,延期时间最多6个月且仅能申请1次。
(二)项目立项后,如需对项目作相应调整,包括项目名称、参与人、研究方向、预期成果等,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部门负责人同意,由科研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变更,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的,给予撤项。
(三)项目验收以任务书为依据,注重成果的研究质量、创新水平和实际贡献。项目主要以高质量研究报告、论文、专利、教改方案、课程标准、人才培养方案、软件、政策、制度、著作、新产品、新技术、咨询报告等作为主要预期成果。
(四)项目验收成果要求: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验收要求具有研究报告1份、其他研究成果1项。重点项目验收要求具有研究报告1份、其他不同种类的研究成果2项。研究成果的重复率不得高于20%,规定查重工具为知网个人查重服务。论文需在学报以上期刊发表论文,以正式发表或收到录用通知为准;专利以专利证书为准;新产品、新技术、教改方案、课程标准、人才培养方案、软件、政策、制度等作为研究成果,需提供相关部门采纳使用的证明材料(详细注明采纳内容及推广实用价值,采纳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五、申报程序
(一)组织实施。各部门按照要求统一组织教师申报,并对申报项目的内容、格式等方面进行审查,汇总报送至科研处。
(二)项目申报。本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常态化申报,分别于学期初组织立项评审。项目申报人可在2025年校级科研项目选题指南中选题,也可根据项目研究内容结合学科专业自定申报题目,并填写《2025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书》,请各部门分别于2025年2月28日、2025年9月1日前将项目申报书、论证活页电子版(以“申报书/论证活页+姓名+题目”命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gmxykyc@126.com,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版一式1份(签字盖章齐全)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立项评选。科研处将申报材料汇总后,将组织开展立项评审,评审通过且无异议的项目,经学院同意后,下发立项文件。
附件:
1.2025年校级科研项目研究指南
2.2025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书、论证活页
3.2025年校级科研项目立项、验收评审标准
4.校企双元合作开发教材项目建设指南
5.“双师型”名师工作室项目建设指南
6.职业院校“职教金课”项目建设指南
7.2025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