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校级科研课题立项的通知》《关于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第一批校级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学院决定开展2025年第二批科研项目中期及结题验收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中期验收范围:2025年3月之后立项的科研项目,验收范围详见附件1。
结题验收范围:2024年11月之前立项的科研项目,验收范围详见附件2。
二、验收时间
2025年10-11月,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验收方式
学院组织开展中期、结题验收工作。由项目组(项目成员到场人数至少50%)进行5分钟汇报、专家组提问、15-20分钟答辩、专家组审阅材料综合评议等环节。
四、验收资料及相关要求
(一)验收资料
《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资料汇编》一式一份。
(二)资料要求
1.中期、结题的各项目主持人需严格按照《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资料汇编》(以下简称资料汇编,模板详见附件3)整理资料,材料整理不规范不予受理。其中有配套经费的项目应说明当前经费使用情况与后续经费预算存在问题。
2.资料汇编过程性材料包含研究报告、论文等相关材料的需提供查重报告纸质版各1份,重复率不得高于20%,规定查重工具为中国知网个人查重服务。
3.资料汇编过程性材料中的论文需提供录用通知或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封底PDF复印件1份。论文要求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为第一署名作者,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为第一作者单位。并注明“项目来源于X年度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资助,项目编号X”,同一论文最多标注两项科研项目,且不能同时标注两项校级课题。
(三)报送地点及时间
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科研处(中心楼A404室),同时发送电子版(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资料汇编”命名)至邮箱gmxykyc@126.com。
结题验收材料请于2025年10月10日(星期五)前报送,中期验收材料请于2025年10月31日(星期五)前报送。
五、验收结果
结题结论包括“同意结题”“缓结”和“撤项”三种形式。答辩结束后,将按照专家评审结果,对验收结果进行汇总,并下发关于验收结果的通知。“缓结”的项目,应在接到通知的半年内,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出相应改进,整改完成后可继续参加下次的验收工作。
六、有关要求
1.各部门要严肃认真对待本次中期验收及结题验收工作,遵守科研项目相关规定和程序,对本部门验收的项目进行严格初审把关,确保符合验收标准。
2.需延期的课题请负责人提交《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详见附件4),延期时间最多6个月且仅能申请1次,与下批次验收项目一同验收,延期时间超过6个月且未能结题的项目,将做撤项处理。
附件:1.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第二批科研项目中期验收名单一览表
2.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第二批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名单一览表
3.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资料汇编模板
4.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
科研处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