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各项校级课题申报的通知》以及《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校级科研课题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并落实学院科研工作,充分发挥课题研究的引领效能,提升教师的科研素养与水平,培育高质量的校级科研理论及应用研究项目,强化学院课题库建设,扎实推进校级课题相关工作,学院决定开展2025年校级科研课题第一批中期验收及结题验收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中期验收范围:2024年8月之后立项的科研项目,验收范围详见附件1。
结题验收范围:2024年6月之前立项的科研项目,验收范围详见附件2。
二、验收时间
2025年4月-5月,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验收方式
由科研处组织开展中期验收、结题验收工作,采用现场答辩、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具体包括专家组审阅材料、项目负责人现场汇报、专家组提问和综合评议等环节。
结题结论包括“同意结题”“缓结”和“撤项”三种形式。答辩结束后,科研处将按照专家评审结果,对验收结果进行汇总,并下发关于验收结果的通知。“缓结”的项目,应在接到通知的半年内,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出相应改进,整改完成后可继续参加下次的验收工作。
四、验收材料
请各项目主持人按照《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资料汇编》(模板详见附件3)整理资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科研处(中心楼A404室),同时发送电子版(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结题资料汇编”命名)至邮箱gmxykyc@126.com。中期验收材料请于2025年4月14日(星期一)前报送,结题验收材料请于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前报送。
研究报告、论文等相关材料需提供查重报告纸质版各1份,重复率不得高于20%,规定查重工具为中国知网个人查重服务。论文需提供录用通知或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封底PDF复印件1份。课题结项所发表论文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为第一作者。课题结项所发表论文、出版专著须注明“项目来源于X年度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校级项目资助,项目编号X”,同一论文最多标注两项科研项目,且不能同时标注两项校级课题。
五、相关要求
各部门要严肃认真对待本次中期验收及结题验收工作,严格按照工作规定和程序,对本部门验收的项目进行严格初审把关,确保符合验收标准。需延期的课题请负责人提交《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详见附件4),延期时间最多6个月且仅能申请1次,与下批次验收项目一同验收,延期时间超过6个月且未能结题的项目,将做撤项处理。
附件:1.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第一批科研项目中期验收名单一览表
2.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第一批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名单一览表
3.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资料汇编模板
4.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
科研处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