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通知

科研通知

学术交流

首页 > 通知公告 > 科研通知 > 正文

关于开展2024年校级科研课题第一批中期验收及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4/03/15  点击:[]

关于开展2024年校级科研课题第一批中期验收及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为推深做实学院科研工作,充分发挥课题研究引领作用,提升教师科研素养与科研水平,培育高质量的校级科研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项目,加强学院课题库建设,扎实做好校级课题工作,决定开展2024年校级科研课题第一批中期验收及结题验收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中期验收范围:2023年9月之后立项的校级课题。

结题验收范围:2023年6月之前立项的校级科研课题。

验收范围详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时间

2024年4月中旬

三、结题验收方式

由科研处组织开展中期验收、结题验收工作,采用现场答辩+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具体包括专家组审阅材料、项目负责人现场汇报、专家组提问和综合评议等环节。

结题结论包括“同意结题”“缓结”和“撤项”三种形式。答辩结束后,科研处将按照专家评审结果,对验收结果进行汇总,并下发关于验收结果的通知,“缓结”的项目,应在接到通知的半年内,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出相应改进,整改完成后可继续参加下次的验收工作。

四、验收材料

(一)中期验收

《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XXXX专项课题中期报告》一式四份;

(二)结题验收

1.《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XXXX专项课题结题报告》一式四份(签字版一份);

2.研究报告(8000字以上)一式四份;

3.论文一式四份;

4.其他科研成果一式四份;

5.《校级课题结题验收专家评审意见表》一式四份;

纸质版资料排序如上;电子版材料以“姓名+结题报告/研究报告/论文”命名,每个项目单设一个文件夹,以“序号(附件1中序号)+负责人姓名”命名,以PDF格式上交。

研究报告、论文等相关材料需提供查重报告纸质版各1份,重复率不得高于20%,规定查重工具为中国知网个人查重服务。论文需提供录用通知或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封底PDF复印件1份。

注意:课题结项所发表论文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为第一作者。课题结项所发表论文、出版专著须注明“项目来源于××××年度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校级项目资助,项目编号××××”,同一论文最多标注两项科研项目,且不能同时标注两项校级课题。

五、相关要求

(一)各部门要严肃认真对待本次中期验收及结题验收工作,严格按照工作规定和程序,对本部门验收的项目进行严格初审把关,确保符合验收标准。课题未达到验收标准的项目将不予受理,需延期的课题请负责人提交《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5),延期时间最多6个月且仅能申请1次,与下批次验收项目一同验收,延期时间超过6个月且未能结题的项目,将做撤项处理。

(二)请各部门于2024年4月8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1.中期、结题验收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按上述要求报至科研处,电子版材料以“部门+课题中期/结题验收材料”命名发送至科研处冯媛。

2.《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三)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个人报送及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24年3月14日  



上一条:关于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校级科研课题立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4年宁夏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拟推荐项目的公示

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 宁夏工业学校

版权所有 © 科研处 备案编号:宁ICP备20001217号 宁公安网备案64020202000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