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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工业学校)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4/01/09  点击:[]

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凝练我院近年来教育教学成果。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条例》《宁夏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及《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决定开展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工业学校)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在我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优秀教学成果者均可申报参与评选。

已获得过自治区级、市级、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无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评选优秀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必须体现科学先进的教育思想,反映职业教育教学规律,符合职业教育发展方向,在职业教学改革方面迈出重大步伐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学成果,有一定的示范辐射作用和推广价值。

2.申报评奖的成果须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并取得明显效果。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为教材(包括电子教材)等出版物的,从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1231日。

3.成果完成人应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教书育人,管理育人,为人师表。成果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三、申报及奖励名额

各院(系)申报名额原则上不超过2项,教学相关行政处室不超过1项。教学成果奖设置分设高等职业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两类,实行限额推荐,差额评审。高等职业教育设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中等职业教育设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

四、时间安排

1.2024年5月6日至5月10日,各部门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初评,确定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并进行公示。凡对成果的内容、权属有异议的,由各部门组织调查处理,对异议处理无结果的成果,不得推荐参加学校评审。

2.5月13日至14日,各部门向学院上报推荐项目材料,由科研处进行形式审查。

3.组织专家评审并进行公示,结果报院长办公会审定。

五、申报材料

1.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工业学校)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

2.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工业学校)教学成果奖申报书、教学成果报告不少于4000字,一式五份;

3.教学论文等相关支撑材料,一式一份;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

4.以上材料纸质版交至科研处(中心楼A40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1248087911@qq.com

六、工作要求

(一)做到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双把关。各部门做好对推荐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确保政治过硬、师德表现过硬。

(二)严格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推荐、评审等各环节,做到利益相关人员主动回避,评审过程信息严格保密。

(三)申请人及申请部门严格进行形式审查及内容把关,避免出现低级错误,如方向相关问题,则扣除相应分值,情节严重的不予评审。

 

附件:

1、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工业学校)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2、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工业学校)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

3、《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工业学校)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4、《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工业学校)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填报说明

5、《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工业学校)教学成果奖评审指标内涵及评分说明》

 


 

上一条:关于2024年宁夏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拟推荐项目的公示 下一条: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度美育教育教学研究课题评审结果暨开展2024年美育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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