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本学期期末教学工作,保证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院整体工作安排,现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期末教学和考试安排
(一)期末考试安排
1.理论考试课程期末考试安排:
序号 |
年级 |
统考科目及考试时间 |
非统考科目及时间 |
统考科目 |
具体考试时间 |
非统考科目 |
具体考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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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2级(高职)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12月29日 08:30-10:00 |
院系自行安排 |
12月25日-1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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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1级(中职) 2022级(中职) |
语文 |
1月4日16:30-18:00 |
1月4日-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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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
1月5日08:30-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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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
1月5日10:3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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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23级(中职) |
语文 |
1月9日08:30-10:00 |
1月10日统考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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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
1月9日10:3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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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
1月10日08:30-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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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
1月10日10:3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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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23级(高职) |
高职数学(工程类) |
1月10日08:30-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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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Ⅰ |
1月10日10:3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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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学期的考查课程期末考试工作由任课教师自行组织安排,在期末考试前最后一次课上随堂完成。
3.实训课程的期末考核组织工作由各院系组织于期末考试前一周组织完成。
(二)教学安排
1.中高职各班级要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完成本学期教学计划内的全部课程的学习和考核后(包括综合实践性教学),按照学院规定离校。
2.各院系组织任课教师根据期末考试安排,合理计划教学内容,做好课程评价与考核。
二、命题、组卷、审卷、阅卷安排
(一)命题、组卷(11月21日-12月4日)
工作要求:
1.公共基础课命题由教务处组织基础课带头人命题,专业课由院系组织专业带头人命题。
2.命题教师应依据《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课程考核质量标准(试行)》,根据课程特点和学生的实际情况,按照教务处发布的统一试卷模板(详见附件1、2),拟出覆盖面、难易程度、题目份量相同(近)的A、B两套试卷,重复率不得高于30%。
3.考题题量应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为宜,力求学生的考试成绩呈正态分布,保证试题的水平同教学目标所确定的水平相一致。
4.命题教师严格做好试卷保密工作,任课教师严禁向学生泄露考试试题,若发现此类现象,将按照教学事故处理。
5.各院系于12月4日之前将审核之后的中高职专业课A、B卷PDF版发至教务处;基础课由教务处整体安排。试卷需标明场次、科目、份数(例如:4-微生物基础-50)。
(二)审卷、印卷(12月1日-12月10日)
工作要求:
1.为确保试卷质量,试卷审核分为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命题教师审核;第二阶段由专业带头人审核;第三阶段由院系主任审核;第四阶段由教务处审核。各院系填写《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工业学校)理论试卷审核表》(详见附件3),于12月4日前将纸质版交至教务处。各阶段均需认真审核,若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2.试卷由教务处统一印制,各院系于12月4日之前将考试安排电子版、《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试卷统计表》(详见附件4)电子版发至教务处。
(三)阅卷、存档(1月2日-1月12日)
1.各年级阅卷时间安排:
(1)2021级、2022级于1月2日-1月5日阅卷。
(2)2023级于1月8日-1月12日阅卷。
2.工作要求:
(1)考试结束后,专业课由院系组织统一阅卷;基础课由教务处组织教学团队统一阅卷。
(2)各阅卷教师须严格按照参考答案进行集体阅卷、流水作业,阅卷结束后提交成绩单、试卷分析报告等存档。
(四)成绩录入(1月12日-14日)
工作要求:
各任课教师须在1月12日15:00之前完成本学期考试课及考查课成绩录入,各院系于1月14日前完成成绩审核和发布。
三、其它工作要求
1.各院系要认真组织、精心安排,确保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高质量完成。
2.严格按照试卷保密要求,做好试卷命题、审核、阅卷、保密以及存档。
3.各院系要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公平公正进行,并保持考试教室的卫生环境。
附件:
1.高职期末考试试卷模板
2.中职期末考试试卷模板
3.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工业学校)理论试卷审核表
4.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XX院系期末考试试卷统计表
教务处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