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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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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生助教考核和下学期学生助教岗位需求报送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06 浏览次数:

各院系:

为加强学院教风和学风建设,加强学生助教过程管理,根据《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助教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助教岗位工作细则(试行)》,现将上学期学生助教考核和本学期学生助教岗位需求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一、开展上学期学生助教考核工作

2022-2023学年第学期学生助教工作已完成,根据《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助教岗位工作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请各院系组织对学生助教的考核工作。

1.考核对象

2022-2023学年第学期工作学生助教

2.考核内容

根据学生助教岗位职责,对被考核者在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效、综合评价等方面综合考核。

3.考核办法

各相关单位负责考核受聘于本学院或本部门的学生助理,考核按照《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助教岗位工作细则(试行)》相关考核规定执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的人数,原则上推荐比例在各相关单位被考核人数的20%以内;如果本单位因聘用的学生助理人数较少,达不到推优比例,可推荐1名优秀学生助理。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人数不做要求。

4.考核程序

学生助教应填写《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助教考核表》,由二级院系汇总给出考核结论,报学保处审核后将考核表(表四)和汇总表(表六)交至教务处。

二、开展学期学生助教岗位需求报送工作

各院系应按照学院文件规定整理2022-2023学年第学期实施计划,依据实际教学需要,调研各专业实践类课程学生助教岗位需求,按照《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助教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统筹制定本部门学生助教岗位设置计划,报送至教务处。

1.课程设置学生助教岗位要求

根据实际教学工作需要,量大面广的专业核心课程和教学任务重难度大的实践类课程(包括专业拓展课程和综合实践类课程)和开展课堂教学改革的课程优先设置助教岗位;其他类型的课程如需设置助教,可根据课程性质及助教工作安排提出申请,由教务处统筹设置;

2.学生助教岗位设置配备要求

根据课程性质,原则上理论和一体化课程(A、B类课程)每4个班学分(班学分=课程学分×行政班级数)可配备一名助教,实训实践类课程(C类课程)每2个班学分可配备一名学生助教。

3.学生助教岗位需求申请流程

课程需要设置助教岗位的,由任课教师(主讲)在每学期开学初提出聘用学生助教的申请,各二级院系汇总助教岗位的设置需求报教务处,经教务处和学保处审核同意后公布助教岗位,供学生申请,开展助教遴选,聘用大二年级以上优秀学生担任学生助教。

三、工作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学院学生助教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学生助教选聘考核工作。

2.各系根据要求,结合专业教学实际报送本系学生助教岗位需求,明确学生助教聘任条件,制定相关工作计划,组织做好开展学生助教选聘工作。

3.以上表格(纸质盖章版)于127日前交至教务处。


附:1.《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助教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

2.《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助教岗位工作细则(试行)》

3. 学生助教岗位工作相关工作表格


教务处

202212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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