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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16 浏览次数: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1—2022学年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为核心指标;标注“▲”为观测指标,20212022学年暂不作硬性要求。

指标

结论

备注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是

□否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是

□否


3.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是

□否

实有35人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是

□否

实有3人

5.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是

□否

实有6个

6.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是

□否


7.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是

□否


8.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是

□否


9.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是

□否


10.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是

□否


11.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是

☑否

召开日期为:


12.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是

□否


13.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是

□否


14.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是

□否


15.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是

□否


16.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是

□否


17.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是

□否


18▲.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是

□否


19▲.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是

□否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5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5


3.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5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5


5.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5


6.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5


7.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5


8.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5


9.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3


10.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5


11.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5


12.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5


13.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5


14.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5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

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新型材料现代产业学院

商贸管理系

机械工程系

电气工程系

信息工程系

二、《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简称石工贸学生会。

第二条 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

第三条 本会性质: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是由学院党工委领导、团委指导,以学生利益为中心,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独立开展工作的学生群众性组织,是学院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大学生自己的组织。

第四条 本会宗旨: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领广大同学在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高职院校的伟大征程中努力成为国家的优秀建设者和栋梁之才。

第五条 本会基本任务

(一)宣传、贯彻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成长为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二)积极构筑党领导下的“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充分发挥学生会的主体作用,聚焦广大同学精神成长、学习生活、成才发展、权益维护等需求,引领同学坚定理想信念、帮助同学全面成长进步、促进同学养成优良学风、服务同学创新创业创优;

(三)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广大同学与学院各职能部门的联系,引导广大同学积极参与学院的改革与发展的各项活动,为建立学院稳定和谐发展的局面而努力;

(四)合理有序地表达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参与民主监督,广泛听取同学们的切身利益和普遍诉求的问题,及时跟进、及时反馈,真正能让广大同学能够想得起、找得到、靠得住;

(五)以素质教育为中心,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为方针,积极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院园文化活动,围绕学风和院风建设,营造健康向上的院园文化氛围,推动学院精神文明建设;

(六)广泛动员组织和发动同学参加见习与社会实践,增进同学们对社会的了解,培养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在实践中做贡献、长才干、受教育;

(七)开展院际交流,加强和巩固与兄弟学校及社会各界的友好联系;规范学生干部的产生和配备,强化学生干部的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第二章会员

第六条凡取得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学籍,承认本《章程》的专科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在本会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休学和留院察看处分期间者除外);

(二)有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重大事务的权利;

(三)有通过正当渠道对本会的组织机构、工作人员及其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施监督、举报的权利;

(四)有要求本会提供信息、联络、权益保障等各方面服务的权利;

(五)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院纪和院规, 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院的荣誉和利益;

(二)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三)遵守本会纪律,完成本会各项任务。

第九条 会员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以及学院的利益,不得妨害他人行使正当权利,未经本会同意,任何个人和团体不得以本会的名义进行任何活动。

第十条本会对自觉履行会员义务,在会内工作中表现出色的会员,有向学院建议视情况予以奖励的权利;对违反本会章程、违反院纪院规的会员有批评和帮助的义务,并根据情节轻重,有向学院建议予以处分的权利。

第三章 组织与职权

第十一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

第十二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

第十三条 学生会

(一)学生会主席团

1.学生会主席团是学代会闭会期间本会的最高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负责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统一领导全院各级学生会、班委会的工作;

2.学生会主席团经学生代表大会或常任代表委员会全体会议民主选举产生;

3.学生会主席团由主席1名、副主席2-4名组成,每届任期一年,可进行中期调整。其中1名副主席兼任社团联合会主席;

4.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应在团委的指导下予以确定并报院党工委批准。

(二)主席团的主要任务和职权

1.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常任代表委员会决议,讨论和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务;对外代表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全体专科生;

2.调整、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领导和组织本会的各项活动,负责学生会成员提出退会申请的审议工作;

3.审议并提请委员会批准学生会的年度经费使用情况;

4.领导、协调、督导各级学生会工作;

5.召集学生会全体会议,确定会议议程;

6.监督学生会基本条例的实施;

7.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职能部门、专门工作委员会作为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各部门在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

8.根据本章程的规定制定学生会内部管理规章及工作细则,讨论工作计划,总结工作情况,布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任务,检查各职能部门任务完成情况,督促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

9.处理学生会其他重要日常事务。

(三)学生会职能部门

1.学生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对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并指导各级学生会相应职能部门的工作;

2.职能部门的撤销或增加,职能部门部长、副部长的罢免由学生会主席团审议决定;

3.各职能部门部长、副部长由学生会主席团聘任,各职能部门副职原则上不超过2名;权益。维护广大同学合法

第十四条 学生会秘书长

(一)秘书长由常代会聘请团委专职团干部担任,并须经常代会审议通过;

(二)秘书长代表院团委具体帮助和指导院学生会工作,负责学生会同党、团组织的经常性联系,关心学生会干部的思想进步;

(三)秘书长应关注学生会工作,并对其中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指导意见,可参与学生会主席团对学生会重大工作的民主表决。

第四章基层组织

第十五条 各系部学生会是本会的基层组织,是各系部学生的群众组织。凡取得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专科学籍并且承认院学生会章程的该院学生自动成为该院学生会会员。

(一)各系部学生会在系部党支部的领导下,在团委的指导下和院学生会的直接管理下开展工作;

(二)各系部学生会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设立主席、副主席,设立相应职能部门;系部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的确定须经系部党支部和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的同意;

(三)各系部学生会须设置权益维护部门,代表和维护一,同学合法权益;

(四)各系部学生会须完成院党工委和院学生会布置的各项任务,结合各系部实际情况开展工作,定期向院党工和院学生会报告工作;

(五)各系部学生会的工作组织程序由各系部系参照本章程的原则制定;

(六)做好系部和学生间、学院与学生间的沟通联系工作,畅通学生与系部、学院与学生间的沟通渠道,带领同学共同营造和维护良好风气,建立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秩序;

(七)增进与兄弟系部学生间的友谊,进一步增强工贸学院学生的向心力与凝聚力。

第十六条 班级委员会(简称“班委会”)

(一)班委会是本会基层组织,由全班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对全班同学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班委会一般设班长一人,主持班委会日常工作,可设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心理委员等协助工作;

(三)班委会的组织机构、职贵权限、工作程序由所在专业部学生会规定。

第五章 学生会骨干

第十七条 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骨干候选人须符合政治合格、学习优秀、品德良好、作风过硬、群众基础好等标准,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选拔,选拔过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拔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第十八条 对于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核不合格的、违纪违法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学生会骨干,应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六章会徽和会旗

第十九条 暂定,还未进行设计。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在学生会内具有最高效力,任何机构不得指定与本章程相抵触的规章、文件、决定。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修改权和解释权属于全院学生代表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机构名称

人数

主要职责

1

主席团

3

学生会全面工作

2

权益部

6

维护学生权益

3

学习部

6

组织各类学习活动,提高同学理论素养

4

宣传部

6

承担各类宣传工作

5

办公室

4

负责文字性工作

6

文体部

6

组织学生文艺体育活动

7

实践部

4

组织一系列社会实践活动,锻炼社交能力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本人排名/所属专业人数)

1

马玉珍

团员

商贸管理系

21级

32/134

2

陈源伟

团员

机械工程系

21级

19/81

3

马萍

团员

商贸管理系

21级

37/134

4

高晶

团员

商贸管理系

21级

35/134

5

李心如

团员

商贸管理系

21级

26/134

6

郝佳庆

团员

电气工程系

21级

60/350

7

陈阿旦

团员

商贸管理系

21级

11/40

8

杨万平

团员

信息工程系

21级

48/175

9

陈史

团员

机械工程系

21级

12/81

10

徐灵芝

团员

商贸管理系

21级

20/134

11

刘立敏

团员

电气工程系

21级

62/350

12

李青青

团员

商贸管理系

21级

9/40

13

 

团员

机械工程系

20级

36/182

14

牛建洋

团员

新型材料现代产业学院

22级


15

马启灵

团员

电气工程系

22级


16

李货岩

团员

机械工程系

21级

18/72

17

罗瑞雪

团员

信息工程系

21级

22/94

18

伏娟娟

团员

商贸管理系

22级


19

金柏成

团员

电气工程系

22级


20

马欧文

团员

信息工程系

22级


21

王志才

团员

电气工程系

22级


22

团员

新型材料现代产业学院

21级

18/98

23

团员

新型材料现代产业学院

22级


24

刘雪贵

团员

电气工程系

22级


25

团员

电气工程系

22级


26

团员

机械工程系

22级


27

团员

电气工程系

21级

46/211

28

马嘉祺

团员

商贸管理系

21级

22/134

29

张明宇

团员

电气工程系

21级

59/350

30

团员

信息工程系

22级


31

团员

信息工程系

21级

19/94

32

何嘉鑫

团员

机械工程系

20级

12/56

33

马发旺

团员

电气工程系

22级


34

秦舒畅

团员

新型材料现代产业学院

21级

21/98

35

李梦歌

团员

商贸管理系

22级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梁之宇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陈镭丹





                                                                                        (团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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