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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届纪律及有关要求,请查收!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2-06 浏览次数:

严肃换届纪律“关键词”

一、换届纪律“十严禁”

一是严禁结党营私

对拉帮结派、上下勾联、搞团团伙伙和小圈子的,以人划线、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的,一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二是严禁拉票贿选

对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快递邮递、电子红包、网上转账等方式赠送礼品礼金的,以及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他人出面等形式,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串联、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是严禁买官卖官

对以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的,通过帮助他人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索取、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四是严禁跑官要官

对釆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五是严禁个人说了算

对以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的,授意、暗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一律取消相关任用决定,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

为他人推荐提名、提拔调整疏通关系的,违规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作为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情形记录在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七是严禁违规用人

对借换届之机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八是严禁跑风漏气

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信息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是严禁弄虚作假

对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在换届考察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的,一律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十是严禁干扰换届

对境内外敌对势力搅扰破坏换届的,严加防范、坚决打击;对黑恶势力、家族势力、宗族势力干扰影响换届选举的,违规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资助或者培训的,以威胁、欺骗、利诱等手段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造谣诽谤、诬告陷害或者打击报复他人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换届风气“五大责任主体”

一是主体责任。地方各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委直接抓换届风气监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把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与换届工作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一同落实,防范风险隐患。

二是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敢抓敢管、担当尽责,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协调推动、亲自督促落实。

三是监督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要聚焦问题、全程跟进、铁腕执纪、严肃问责,坚决维护换届纪律权威。

四是直接责任。组织部门履行直接责任,要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坚决抵制各种干扰、顶住各方面压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把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五是分工负责。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以及宣传、统战、政法、网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三、政治思想工作“三个讲清楚”

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换届始终,把做好换届工作的重要意义讲清楚,把换届政策和要求讲清楚,把纪律规矩讲清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相关人员自觉遵守换届纪律。

四、谈心谈话“六必谈”

有针对性地做深做细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本级领导班子成员、本级党委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退出领导岗位干部、新进班子人员、差额考察人选、负责换届工作人员等“六必谈”。

五、干部选拔任用“凡提四必”

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反映线索具体且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

六、换届风气监督“一案双查”

既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又查处不负责任、监督不力问题;既查处当事人,又追究责任人。对经查属实的违反换届纪律行为,一律严肃处理。凡经查属实不处理或者处理不到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换届纪律教育“六项规定动作”

组织专题学习,开展专题谈心谈话,集中观看《警钟长鸣—严肃换届纪律教育警示录》,函送《致党委书记的一封信》,签订《严守换届纪律承诺书》,发放换届纪律提醒卡。

(来源|直播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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